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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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

(一) 提案內容:由申請提案之個人或團體或學校組織15歲至35歲之青年志工團隊(以下簡稱團隊),於評估服務需求及活動安全、整合資源,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服務方案,每個服務方案至少服務12小時。各團隊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且每1位青年以參加2個團隊為限。
(二) 申請與服務期間:活動開始之日前45天完成線上申請,1至12月進行服務。
(三) 申請方式:於截止期限內至線上系統申請,網址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
(四) 獎金額度:每服務方案獎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含稅),個人組隊,獎金於結案後撥入申請代表帳戶;團體或學校代表申請,獎金則撥入團體或學校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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