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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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0月19日 爱校名单公告

各位同学、家长及老师大家好,
    自
110年2月起至1019日止,汇整爱校服务名单如下表,请参阅,有疑问者,请洽生辅组。
敬请同学于110学年度第2学期(111年2月11日)开学前,赴教官室依违规内容实施抵销作为:
1.爱校服务:请实施"劳动服务”折抵。
2.服仪违规:请到教官室实施一日制服日折抵(请于上午10:00前及下午14:00后,各一次穿着制服找任一教官受检即可)。

逾期未完成者,
1.劳动服务部分,将依学生奖惩实施要点予以惩处。
2.服仪部分,将依教育部订定高级中等学校订定学生服装仪容规定之原则第六条,将于期末针对未完成服仪复查的部分,登录到个人生活表现纪录,予以备查。

祝福大家都有美好的一天
生辅组(04-2222608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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