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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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4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44667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28日核定之「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第4點第9項第2款之4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6條至第8條規定辦理。
三、 旨揭計畫實施期間為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至10月27日(星期一),請配合實施計畫所定方向,協助推廣犯罪被害預防與權益保障事項,強化對於「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意旨與規定之認知。宣導方式可採透過各類文宣、媒體辦理或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之方式。
四、 相關影片、海報等宣導素材均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簡介/重大政策/犯罪被害人保護」頁面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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