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項目 |
執行情形 |
辦理單位 |
一、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設置與運作 |
- 視需要修訂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並公告周知。
- 遴聘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並公告周知。
-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 視需要修訂本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獎勵辦法。
- 獎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績優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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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 |
二、性別平等教育年度計畫之訂定與執行 |
- 擬訂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並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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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 |
- 學年結束將性別平等教育辦理情形公告周知。
- 協調整合校內各單位共同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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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處室 |
三、性別平等自我檢視 |
- 檢視本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組成是否符合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ㄧ以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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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 檢視本校性別統計資料結果是否符合機會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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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處室 |
- 檢視本校各項活動(例如社團、比賽或競技)是否有性別之差別待遇,若有則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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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處室 |
- 檢視學校宿舍管理規則或要點是否符合性別平等原則,若不符合則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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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 檢視本校之招生、就學許可、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等是否有性別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若有則修正之;但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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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處室 |
- 檢視輔導措施有無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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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輔導室 |
四、課程與教學 |
- 視需要修訂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並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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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 |
-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含性侵害防治教育、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媒體識讀、防範復仇式色情、網路性別暴力防治等課程),並設計貼近本校生活情境之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教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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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 蒐購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之教學資源,含校園性平事件之防治與救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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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 |
五、性別平等教育 |
- 針對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負責校園性平事件處置之相關人員以及教職員工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研習或宣導,或薦派參加校外性別平等教育研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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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性平會
輔導室 |
- 鼓勵教職員工參與主管機關辦理之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
- 針對學生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專題演講,並加強宣導「網路性別暴力防治」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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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校園安全空間 |
- 定期舉行性別校園空間安全檢視說明會,公告檢視成果、並作成紀錄。
- 定期檢視校園整體安全,繪製並更新校園危險地圖,改善校園空間安全,改進硬體設施現況,以維護人身安全,而提升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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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學務處 |
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與處理 |
- 視需要修訂本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並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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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 |
- 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所規範事項納入學生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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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 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所規範事項納入教職員工聘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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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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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立校園性平事件受理管道,公告受理申請或檢舉之單位、電話、電子信箱。
- 校園性平事件收件單位於收件後三日內,將案件交付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
- 建立名單,提供校園性平事件處置過程所需之調查專業人力及輔導人員支援。
- 建立業務編組,提供校園性平事件處置過程所需之行政人力(行政專員、聯絡人員)支援。
- 編列校園性平事件調查處理所需之經費。
- 建立校園性平事件及加害人之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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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 |
- 設立性平事件申復管道,包括受理申復之單位、電話、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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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
八、性別弱勢學生輔導 |
- 視需要修訂性別處境不利學生輔導及處理要點,並公告周知。
- 視需要修訂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並公告周知。
- 針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或弱勢性別族群提供協助與服務,以改善其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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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