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處遊樂設施,因未申請使用執照,為維護同學們的安全,請勿前往使用。 2022-06-22 李 重仁 生活輔導組 教官室 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6月20日中市教學字第1110049986號及中市教學字第1110049988號函來文辦理宣導。 經教育局通知,以下兩處旋轉木馬設施因未辦理雜項使用執照,請同學勿前往使用,以維自身安全。 北屯區東山路二段151之2號機械遊樂設施(旋轉木馬) 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168號機械遊樂設施(旋轉木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