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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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发展署「奖励青年自组团队参与志工行动计画」

  • 2020-01-03
  • 黄 俊奇
二、计画简述如下:
(一)提案内容:由申请提案之个人或团体或学校组织15岁至35岁之青年志工团队(以下简称团队),于评估服务需求及活动安全、整合资源,研提具可行性及学习性之服务方案,每个服务方案至少服务12小时。各团队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且每1位青年以参加2个团队为限。
(二)申请与服务期间:即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受理申请,6至9月进行服务。
(三)申请方式:于截止期限内至线上系统申请,系统预计于109年3月2日起开放受理,网址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
(四)奖金额度:每服务方案奖金最高新台币3万元(含税),拨付至申请代表或团体或学校帐户。
(五)团队服务前应于服务期间(含往返交通路程)为每位志工另投(加)保,保险费用应纳入经费编列,不得以原有学生平安保险及场地租(借)用之公共意外险替代,并于活动办理前3天至线上系统上传保险缴费收据,结案请款时检附保险单据证明。如未依规定保险,直接取消入选资格;未足额保险者,本署得视情节酌予扣减奖金金额。
(六)本计画奖金,将依法扣缴所得税后发给,并将依法开立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
(七)同一服务方案计画如已获本署或教育部及所属机关(构)其他计画经费补助,不得再依本计画重复申请。
(八)同一团队如为同一地点、对象进行服务,仅出队日期或成员不同者,视为一服务方案计画,如有重复申请者,将取消入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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