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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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暑假期间学生活动安全注意事项

假期将至,为维护学生健康及安全,各级学校应利用各种宣导管道,就 下列事项加强提醒安全预防工作,以避免学生涉足不良场所或从事无安全规 划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
一、诈骗防制:
(一)目前诈骗手法多变,诈骗案件层出不穷,为避免更多学生遭受诈骗,请 各校于假期间以多元管道进行反诈骗宣导,提高学生警觉能力。另近期 社会各界对于诈骗车手问题重视,为避免学生涉诈,请加强法治教育, 提升学生法治观念。(相关宣导素材与资源公告于教育部诈骗防制专区网站 )。
(二)各级学校发现学生疑似遭受诈骗事件时,即依「校园安全及灾害事件通 报作业要点」,落实个案通报作为,并由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指导学校应变处置、积极协助受害学生。
(三)请鼓励家长及学校师生透过手机下载「警政服务 APP」或上网查询内政部 警政署「165全民防骗网」,及加入内政部警政署165防骗宣导LINE好友等相关资讯管道,获取最新诈骗手法知识及相关反诈骗谘询服务,以避免成为诈骗受害者。

二、交通安全:
(一)根据教育部(以下简称本部)校安中心的统计显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 为学生意外伤亡的主要原因。假期间学生因为参加活动、打工兼职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机率,因此特别提醒学生骑乘机车、微型电动二轮车、自行车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驾驶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行 经路口慢、看、停,切勿酒后驾车、疲劳、超速及无照驾驶,以策安全。
(二)请学校鼓励年满 18 岁学生踊跃参与交通部公路局机车驾训补助计画,透 过正规的机车教育训练,建立正确骑乘观念,减少交通意外事故,并善 用「机车危险感知教育平台」,提升防御驾驶能力,养成安全驾驶习 惯。
(三)为维护学生于假期间从事校外教学活动安全,请各校依据本部112年10月16日台教学(五)字第1122805080A号令修正「学校办理校外教学活动租用车辆应行注意事项」办理,相关大客车资讯可至交通部公路局网站监理服务查询;另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请学校连结交通部道安委员会 「168 交通安全入口网站」下载交通安全相关注意事项,供学校师生参考运用,以确保乘车及交通安全。
(四)请运用交通部交通安全教育守则及本部编订之「学校推动交通安全教育 参考指引」加强宣导:
1.自行车、机车与微型电动二轮车安全:驾驶机车及微型电动二轮车时, 应依规定配戴合格之安全帽,另为保护学生骑驾自行车之安全,可鼓励 学生于驾骑该车时,配戴自行车安全帽。前开无论驾驶任一交通载具, 于行进间勿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保持辆安全设备良好与完整,不 可附载坐人、人车共道,请 禮让行人优先通行,依规定兩段式左(右) 转、行驶时,不得争先、争道、并行竞驶或以其他危险方式驾驶,遵守 行车秩序规范,大型车转弯半径大并有视野死角,避免过于靠近行驶于大型车前或并行,以维护生命安全。
2.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时请遵守交通号志指示或警察之指挥,不任意 穿越车道、不滑手机过马路、闯红灯,不任意跨越护欄及安全岛,不侵犯车辆通行的路权,穿着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过道路、 预留充足的时间,勿与没耐性的驾驶人抢道。
3.防范无照驾驶违规: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第1项第1款规 定,未领有驾驶执照驾驶小型车或机车,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上二万四千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驾驶;另未满18岁的青少年无照驾驶时,除了应缴交罚锾以外,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提醒学生,在未合法考取驾照前应勿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无照驾 驶不仅违规触法,更甚者可能伤及他人与自己身体或生命。

三、工读安全: 学生可参考劳动部「职场高手秘笈」,遵循三要准备、七不原则— 「要确定、要存疑、要告知」、「不缴钱、不购买、不签约、证件不离 身、不非法工作、不饮用、不办卡」,如果发生受骗或误入求职陷阱, 致劳动权益受损,可拨打当地劳工局电话,请求专人协助救济权利。上 开秘笈已置于劳动部官网 业务专区/劳动关系/劳动教育专区可供运用。

四、活动安全: 学生于假期间往往会从事大量的休閒活动,依活动场地的不同,区 分为室内活动及户外活动:
(一)室内活动: 室内活动包含图书馆、电影院、百货公司卖场、KTV、MTV、室内演 唱会、室内团体活动等,从事该项活动时,首先应选择安全无疑虑之场 所并熟悉逃生路线及逃生设备,学校应提醒学生熟悉相关消防(逃生) 器材操作,如灭火器、缓降机等,并以保护自身安全为原则,方能确保 学生从事室内活动时之安全。其次,应告诫同学避免涉足不正当场所, 以免产生人身安全问题。
(二)户外活动: 从事登山或山野教育活动,皆应审慎作风险评估与安全管理,有充 分准备再出发:
1.登山前需充分锻鍊体能,并了解路线相关资讯,结伴登山;依能力选择 适合的路线。确认装备及粮食确实备齐,并做好风险评估及撤退方案规划。
2.登山前拟定详实的登山计画书,投保登山险、设定留守人,善用天气 APP 及离线地图,并应注意有无入山、入园申请之相关规定。身体状况不好勿强行攻顶,天候持续不稳定应评估撤退或找寻避难处所。

在开放水域或泳池戏水,应注意「防溺 10 招」及正确救人之「救溺 5 步」:
1.防溺 10 招(五不五要):不长时、不疲累、不跳水、不落单、不嬉闹、要 合法、要暖身、要注意、要冷静、要小心。
2.救溺 5 步: 叫叫伸抛划、救溺先自保。 (1)叫:大声呼救。(2)叫:呼叫119、118、110、112。(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树枝等)。(4)抛:抛送漂浮物(球、绳、瓶等)。(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过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标等)。

假期间学校办理 2 天 1 夜以上之户外活动,应通报学校相关业管单 位,并协助至本部「校安通报网」,填报「各级学校户外活动登录系 统」,俾利学校掌握学生户外活动安全,以即时因应紧急状况。
(三)系科宿营及营队活动:
1.请各级学校于办理系科宿营或营队等相关活动时,应以教育目的为优先 考量,活动场地及活动设计应注意安全性,并请学校善尽辅导责任,引 导学生正向发展。
2.请各校应依本部109年10月12日修正发布之「大专校院处理学生办理活 动发生疑似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注意事项」办理,视活动 期程安排行前讲习,活动手册并应列明发生性别事件时学校之申诉电话或紧急联系方式,且应于活动手册贴录禁止性骚扰之标示,事前预防学生参与此类活动发生疑似校园性别事件,并定期提报学校性别平等教育 委员会列管追踪办理情形,且相关活动应维护学生学习权、受教权、身体自主权、人格发展权及人身安全,避免性别偏见或性别歧视,俾增进学生之健全人格发展,共同营造友善校园。
3.另高级中等以下学校请依据「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办理学生课外活动及辅 导学生参加校外营队活动注意事项」,提醒学生及家长自行报名参加校外营队活动前,应确实与业者签订契约,并应注意契约内容,须包含业者应负义务、履约责任、学生契约责任及安全与适法等相关事项,以维护学生权益;倘学生与业者发生履约纠纷,亦请学校提供学生必要协助。有关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所订定之应记载及不得记载注意事项和相关定型化契约范本可至「高级中等学校学生事务资讯暨活动网站」学生活动专区,搜寻相关资讯。

五、药物滥用防制:
(一)市面上新兴毒品的种类不断推陈出新,并透过各种不同的包装避人耳目 易降低施用者对于毒品的警戒性,且多为混合性毒品,请提醒家长及学 生加强警戒,避免误食并危害健康。
(二)新兴毒品可能透过通讯软件贩卖、利用短影音 APP 附加 QR 码提供货品, 对于各式通讯软件上奇怪的暗语及贩售高于平常市价金额的物品都要提高警觉,且持有、贩卖、转让、运输、免费提供、带货,均有刑事责任,请提醒家长留意学生以避免学生涉入网络贩毒;另近期警方查获 「大麻」(二级毒品)与「依托咪酯」(二级毒品,俗称「丧尸烟弹、一口暈、上头烟」)混入电子烟油伪装之涉毒案件,千万不要因好奇购买、使用,以免触犯法令又伤身(相关资讯请参考本部防制学生药物滥用资源网站 )。
(三)为避免学生对毒品危害及滥用药物认知不足而好奇误用,请各级学校提 醒家长关心学生校内外交友及学习状况,放假期间应保持正常及规律生活作息,不要依赖药物提神或助眠,更不能使用非医师处方药物,拒绝成瘾物质;另提醒学生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及饮料或协助物品托带 工作,打工族也应注意出国带货、应征外送员应提高警觉,避免成为贩 (运)毒工具,守法自律、做正确的选择才能阻绝不良同侪及校外人士引诱。
(四)倘学生误触毒品,请提醒家长与学校师长联系寻求协助,求助谘询专线为各县市家庭教育中心(谘询专线:412-8185)或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谘询专线:0800-770-885 请请你、帮帮我)。
(五)为防杜药头危害校园安全,请学校师长多加留意关心学生情况,另可提供情资协助检警循线查缉,打击校园及社区药物滥用情形,以营造「健康校园」。

六、校园及人身安全:
(一)各级学校应全面强化校园门禁安全管制、校园巡逻措施及监视(录)器 材及紧急求救铃设备设置、于厕所及相关场/馆张贴禁止性骚扰之标示 (含申诉电话),各校警卫巡查校园时,监视系统及门禁管制应责由专 人监看或建立管理措施,以免发生安全间隙。学校应与辖区警政单位定期保持联系,强化落实校园周边安全巡逻,并依学校与警察单位签署之 「维护校园安全支援约定书」,建立预警与社区联防机制,有效即时应 处突发事件。减少或律定楼层出入口动线,便于加强管控人员出入,提 醒学生如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应立即通知师长,防止意外事件发 生。
(二)学生若于校内外遭遇校内人员、陌生人或发现可疑人物跟踪尾随,得立 即拨打报案电话(110)、通知师长或快速跑至人潮较多地方或最近便利商店,大声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寻求协助。请各级学校提醒校外赁居学生尤须注意门户安全及可疑份子,并配合防疫指引事项,避免不必 要外出;另行经偏僻昏暗巷道时,应小心不明人士跟踪尾随,并随身携 带个人自保物品如哨子等,以备不时之需。
(三)请各校善用本部 111 年 5 月 20 日台教学(三)字第 1110049539 号函检送内政部警政署「跟踪骚扰防制法宣导海报」电子档、111 年 6 月 13 日台教学(三)字第 1110054882 号函检送相关部会「跟踪骚扰防制」教育宣导 资源、112 年 1 月 11 日台教学(三)字第1120002472号函检送内政部警政署「认识数码网络/妨害秘密等新型态跟踪骚扰犯罪」宣导懒人包及本 部113年12月函颁「校园跟踪骚扰防制工作手册」,向师生办理多元方式宣导。公私立大专校院请依本部112年3月7日台教学(三)字第1122801157号函发布「大专校院校园跟踪骚扰事件处理指引」办理。

七、居住安全:
(一)居家防火、用电安全: 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发生,学校应积极提醒学生注意居家防火、用电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灾案例教导学生。如遇火灾发生时,应保持冷静镇定,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并且拨打 119 报案,报案时应告知火灾正确地址、人员所在楼层位置,以及有无人员受困。受困火场,切勿慌张, 以及切勿躲在衣厨、浴厕里或床铺下等不易发现场所。各级学校应告诫学生点火器具并非玩具,不可把玩,并使学生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灾及伤 亡。并应提醒家长有关打火机及点火枪等点火器具之放置场所,应予上锁,并请家长充分配合告知学童家中的避难逃生路线及逃生避难原则,以及装设住宅用火灾警报器,及早侦知火灾、及早逃生避难,以建立危机意识并维护学子居家安全,有关防火常识可参考相关网站如下:
1.有关居家防火安全请至内政部消防署网站,参考并请多加利用「居家消防安全诊断表」及「电气火灾消防安全诊断表」。
2.另居家用电安全,请至台湾电力公司(电力生活馆)网站,参考用电安全文宣知识。
(二)赁居安全:
1.使用瓦斯热水器沐浴及瓦斯炉煮食时,要注意室内空气流通,使用时切忌将门窗紧闭,易导致因瓦斯燃烧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有头昏、恶心、嗜睡等身体不适情况发生,应立即打开通往室外的窗户通风,若身体严重不适时,请先前往通风良好的室外环境,再打119电 话或与亲友(学校)求助,以维护学生自身安全。外出及就寝前亦必须检 查用电及瓦斯是否已关闭,以确保安全。
2.学校主动关心校外租屋学生,并借由访视赁居,特别提醒天冷学生使用 电器、瓦斯热水器等使用安全事项并安装住警器,以避免意外事件发生此外, 参考内政部消防署网站有关「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居家安全诊断表」,并运用寄发家长联系函,使学生了解自我检查方法,以落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作为。
3.有关用电安全、火灾求生避难、地震保命指南、台风准备工作。请至本部防灾教育资讯网教学资源下载防灾岛探险队海报。

八、宣导资讯素养与伦理教育: 学生閒暇的时间变长,加上行动上网的普及,各式上网载具亦提供了种类多元的应用程式与游戏下载,因此更容易使得学生沉迷于网络世 界或游戏,近年来由于过度沉迷于玩手机游戏所引发的病症也逐渐增多, 特别是对肩颈、手腕与眼睛的伤害,请学校于家长联系函加强宣导资讯 素养与伦理教育,并提醒家长应注意孩子安全上网、网络使用行为及时间管理等问题,避免过度依赖 3C 产品,以培养孩子正确使用网络的态度、 技能和习惯,养成健康上网好习惯。

九、网络赌博防制: 学校应提醒老师及家长共同主动关心学生校内、外的言行,并加强对学生的关怀与辅导,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事,即积极介入处置与辅 导,避免因网络诱惑而落入陷阱或衍生其他偏差行为;若发现学生涉及网络赌博情事,应通知学校依据本部校安通报作业要点即时通报与介入辅导,并由学校截取画面及网址,提供教育主管机关通知警政单位查 处,或向「iWIN 网络内容防护机构」提出反映,以防止学生接触有害身心之网络内容,共同保护莘莘学子,营造纯净的学习环境。

十、犯罪预防:
(一)请学校提醒同学切勿从事违法活动: 如飙车、窃盗、贩卖违法光盘软件、参加犯罪组织活动或从事性交易(援交)等。另近年来逐渐增多的电脑网络违法事件如:非法散布谣 言影响公共安宁、违法上传不当影片、入侵他人网站窃取或篡改资料等,请各级学校加强学生网络使用认知素养并尊重个人隐私权益,以免误蹈法网。
(二)推动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教育宣导: 因近期儿少遭网络性剥削案件频传,网络已融入大众生活文化,且行动载具的功能及处处都是无线网络的环境情况下,更需注意儿童及少年使用行动载具的情况;学校、家长应建立与儿童及少年间的信任,以帮助角色协助儿童及少年建立良好健康上网观念。另为维护儿童及少年 假期安全,请学校利用各集会时间,加强宣导网络性剥削防制及「黄牛乱象衍生之网络儿少性暴力」相关议题,避免儿童及少年无知,于网络遭有心人士诱惑而涉性剥削等情形,如遭遇私密照被散布时,可向卫生福利部「性影像处理中心」举报协助移除影像,同时通报警方与社政单位,以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及网络 安全使用概念。并鼓励从事正当休閒活动,以增进儿童及少年健全发 展,有效降低憾事发生机率,以确保儿少权益及保障儿少安全无虞。并应加强宣导「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治条例」及刑法相关规定,提醒学生 不拍摄、不分享、不转传、不持有同学或他人裸照/私密照,以避免触犯刑责;如遇儿少性剥削事件之求助资源,包括拨打 110/113、性影像处理中心,及学校学务/辅导处室。
(三)游戏用枪防制: 近年来市面上游戏用枪购得容易,若未注意安全及正确使用方式易造成伤害,基于学生安全维护及减少因使用游戏用枪不当造成伤害,请 学校多加运用集会、学生家长联系函、校务会议、亲师座谈等各种管道及方式实施游戏用枪安全宣导及融入教学,并加强对学童及家长宣导, 勿任意把玩或购买非适用年龄之游戏用枪商品,减少危害安全事件发生。

十一、校园传染疾病及师生健康:
(一)传染病防治措施
1.COVID-19、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请维持个人卫生好习惯、勤洗手,并 注意咳嗽禮节;如有发烧、呼吸道感染症状,或进入医疗照护机构、人 多拥挤的场合时,建议佩戴口罩。
2.肠胃炎等肠道传染病:用餐前应注意个人及环境卫生,如用肥皂或洗手 乳洗手,且不生饮、不生食;另与他人共食时宜使用公筷母匙。
3.结膜炎:外出戏水需注意双手清洁,选择干净且可戏水之场所,并避免 以手揉眼、共享毛巾。
4. M 痘:自流行地区来/返台,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 21 天 (潜伏期),如出 现皮肤病灶等疑似症状,应佩戴口罩并尽速就医,就医时应主动告知医 师旅游史、高风险场域暴露史及接触史等资讯。
5.登革热:运用各种管道向师生宣导,假期间外出活动时,应做好防蚊措施,包括穿着浅色长袖衣裤、使用政府核可之防蚊药剂;另自流行地区12来/返台,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潜伏期),若出现发烧、头痛、后眼窝痛、肌肉关节痛、出疹等疑似症状,应尽速就医并主动告知医师旅 游活动史。此外,为加强落实教职员工生健康管理,可设立健康监测回报机制,以利掌握其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请协助就医。有关登革热防疫相关资讯,请迳至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资讯网查询或下载运用。
6.性传染病:请学校与学生、家长共同关注并建立正确性知识与健康观 念,鼓励亲子沟通。如果出现疑似症状或怀疑自己感染性传染病,请立 即至泌尿科、皮肤科、妇产科或家医科等科别就医,及早筛检与治疗, 亦可参考疾病管制署全球资讯网「性健康友善门诊一览表」寻求相关卫教谘询与医疗服务。如有相关疑问 也可拨打国内免付费防疫专线1922(或0800-001922)洽询。
(二) 饮食安全及健康饮食原则 1.预防食品中毒:用餐前请遵守五要「要洗手、要新鲜、要生熟食分开、 要注意保存温度、要澈底加热」原则;用餐后若有身体不适,请尽速就 医,并通知学校。确保食品来源安全,避免食用过期或不明来源的食 品,并注意食品保存,避免食物中毒。 2.采取健康饮食:维持均衡饮食,少油、少盐、少糖、多摄取新鲜蔬果及 足量水份,避免假期间暴饮暴食。
(三)菸槟防制
1.拒菸:「菸害防制法」已将禁菸年龄提高至 20 岁,并明定电子烟及未经 核定之加热菸皆属违法产品,禁止使用、贩卖及展示,违者将依法重 罚;另菸品添加花果香、薄荷等添加物(即加味菸),掩盖菸草刺激 味,易误导青少年轻忽其健康风险,实际上危害不减,故请坚持「不推 荐、不使用、不购买」之三不原则,远离菸(烟)品。若有戒菸需求,请 拨打卫生福利部免费戒菸专线 0800-63-63-63,或洽戒菸合约医事机构, 寻求专业协助。
2.拒槟:槟榔为第一级致癌物,长期嚼食不仅易导致口腔癌,亦具高度成 瘾性,对健康影响甚钜,故请坚守「不尝试、不接受、不邀请」之三不 原则,避免因一时好奇而嚼食槟榔,守护口腔与身体健康。
(四)预防热伤害宣导资料: 近期气温持续偏高,为预防高温造成热伤害,卫生福利部制作预防 热伤害卫教宣导单张、懒人包及专文等资料供宣导热伤害之认识与紧急处置时使用,请提醒所属教职员工生注意防范,相关资讯请迳至该部国民健康署网站「预防热伤害卫教专区」参阅 。

十二、自杀防治:
(一)假期前再次宣导正确求助观念与求助流程,使学生了解可获得协助之资 源,以透过主动求助过程获得解决问题;持续追踪自我伤害高危险学生,并适时提供协助,以积极促进与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二)学生住宿、赁居管理单位,针对未返家赁居生、开学未返校之学生建立 关怀机制,以尽早提供协助,避免憾事发生。
(三)提醒家长提高敏感度(可鼓励家长参阅本部制作「该怎么预防青少年自 杀-家长篇」,视需要可联系学校协助转介,或适时向当地卫生局或自杀防治中心寻求协助,或可运用卫生福利部安心专线1925或1995,24小时免费谘询服务。

十三、学生发生意外事件之通报与联系管道:
(一)持续关怀学生并落实通报: 请学校假期期间对于学生关怀不间断,持续注意学校学生有无受虐、性侵害、未获妥善照顾(脆弱家庭)、家庭暴力等事件发生,并利用 各种机会(如学校办理营队、返校日等时机)提醒同学各种预防观念以加强宣导,使学生能够学会自我保护,建立应有的危机意识;学校人员若透过社群网站、班级群组等知悉有上开情形,亦应立即办理通报。
(二)各级学校于放假期前应请导师于班级进行安全宣导,提供学校校园安全联系电话专线,以利学生于假期间发生各类意外事件拨打求助。各级学校于获知学生发生意外事件时,应立即至社会安全网-关怀e起来网站通报,至迟不得逾24小时。学校及幼儿园并应同步依本部「校园安全及灾害事件通报作业要点」规定,遇紧急重大 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协处之事件,必须于2小时内透过校园安全暨灾害防救通报系统实施通报,惟情况紧迫或须协助事件应先行以电话通报,本部校安中心或本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均有专责值勤人员实施24小时轮勤,本部校安中心专线电话:(02)33437855、 33437856,传真:(02)33437920,本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校安中心专线 电话:(04)37061349,传真:(04)2330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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