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login
Close login
close
登入 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
Username
Password
登入
忘记密码?
请登入以管理网站,按下开启登入视窗
home
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
Google Search
Language
繁体中文
简体中文
English
登入
Language
繁体中文
简体中文
English
Open login
:::
Sitemap
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
:::
MENU
认识学务处
学务主任
学务处成员
学校首页连结专网
家长会
设置办法
组织成员
行事历
历任家长会长
活动剪影
豪情一中妈志工团
野薑花基金
近期消息
董事会
捐助章程
捐款征信
救助办法
清寒优秀学生及受捐助名单
训育组
行政团队
训育组校务章则
生辅组
行政团队
生辅组规定
生辅组各式委员会(含组织章程)
学生请假专区
性别平等教育资讯网
学年度计画
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名单
性别平等教育宣导及成效
性别友善校园地图
友善连结
性别平等校务章则
急难救助及奖助学金
灾害防救
实施计画
执行成果
国家防灾日专区
反诈骗宣导专区
急难救助及就学贷款
体育组
行政团队
体育组规定
卫生组
行政团队
活动剪影
卫生组规定
健康中心
社团组
行政团队
社团组规定
社团简介
教官室
主任教官
行政团队
兵役作业
全民国防教育
国军招募园地
交通安全园地
宿舍管理
教官室规定
校外赁居
最新资讯
合格处所
友善连结
活动剪影
云端租屋网
档案下载
学生手册
:::
首页
认识学务处
豪情一中妈志工团
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
教育志工服务队组织章程
106.11.30
台中一中校史馆志工草案
106.12.27
台中一中校史馆第二届志工第一次会议通过
107.1.10
台中一中校史馆第二届志工第二次会议通过
109.8.5
台中一中校史馆第五届志工第一次会议通过
110.3.4
台中一中校史馆第五届志工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章程依据志愿服务法订定之。
第二条:本校志工组织订名为『台中一中教育志工服务队』,以下简称本队。
第三条:本队隶属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学务处』。队址设在本校校史馆。
第四条:本队支援单位为『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各级处室』。
第五条:本队以参与学校教育类等志工服务为主,培育家长热情志愿参与服务。
组织
第六条:本队设置队长、副队长、活动长、财务长、辅导长与小组长
共若干人
。
一、
队长产生方式: 会员大会时全体投票表决, 过半数通过产生, 连选得连任。
二、
小组长产生方式: 各小组推派一人。
三、
辅导队长产生方式: 由甫卸任队长担任。
顾问群则遴聘前队长若干人担任。
第七条:本队以队员大会为最高决策组织,队长及其干部群为执行单位。会议经队员人数二分之一出席,出席人数二分之一表决通过,始得决议。会议由队长(或代理人)召府集并担任主席。
第八条:每学期召开期初、期末大会,必要时得加开临时会,并邀请校长、直属处室主任与组长列席参加,进行工作协调与心得分享。
第九条:本队每学年招募一次,队员人数三十位。凡具有服务热诚之家长者且有经验者为优先录取。若中途有队员离队可视情况递补队员置满额为止。
第十条:干部会议每月固定召开一次,必要时得加开临时会,并邀直属处室主任与组长列席参加。
第十一条:队员大会职权如下︰
一、研讨协助学校推展教育及提供改进建议事项。
二、表决本队队员之提案。
三、审查本队队务报告及干部决议事项。
四、通过年度服务计画及发展方向。
五、干部会议无法决议之重大事项,交付志工大会表决。
第十二条: 干部会议之职权如下︰
一、审查本队队员入队及违纪除名事项。
二、研拟队员大会之提案。
三、处理队员大会之决议交办事项。
四、拟定年度计画及专案服务方案。
五、办理本队福利及各项权益。
六、其他。
第十三条:本队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经干部会议之决议停权或退出︰
一、违反隶属单位有关规章及各项决议者。
二、违反本队组织章程及各项决议者。
三、其个人行为妨害隶属单位及本队名誉者。
第三章 职责与权利
第十四条:队长职责
一、综理志工服务各项业务,对外代表全体志工。
二、督导与协调志工事务的企划与执行。
三、协助本队与行政单位各项业务之联系。
四、定期召开队员大会与干部会议。
五、负责志工召募、培训等事宜。
六、承办学校临时交办事项。
第十五条:副队长职责:
一、协助队长处理本队各项行政业务。
二、队长不克执行业务时,得代行其职务。
三、志工资料建档、更新、资料收集及汇整本队档案管理事项。
四、协助志工执勤排班、调班等事宜。
五、办理志工执勤时数登记汇报等事宜。
六、协助志工召募、培训等事宜。
七、承办临时交办事项。
第十六条:活动长职责:
一、办理本队各项活动规划、执行,及内部活动规划包含研习训练与增能活动。
二、策划并推动定期与非定期之联谊活动。
三、下依各活动需求设立活动志工小组。
四、承办临时交办事项。
第十七条:财务长职责:
一、掌理工作队所有财务收支运作并交代金流,定期制作财务报表。
二、承办临时交办事项。
第十八条:辅导长职责:
队务工作的传承与谘询
第十九条:各组小队长职责:
各小组工作内容协调与问题回报/处理。
第二十条:队员工作内容与职责:
一、工作内容
(
一)学校环境检查、维护及回报。
(
二)校史馆的导览。
(
三)学校各处室机动支援。
二、工作职责
(
一)每周例行执勤一次(每次二小时),若临时有事需事前告知队长,并主动与其他志工调班,或请其他志工支援代班。
(
二)每日执勤以六人为原则。
(
三)如遇雨则留守校史馆。
(
四)若遇学校假日有活动,请本着志工的热诚,踊跃参与支援。
第四章 义务
第二十一条:遵守隶属单位之有关规章程及各项决议。
第二十二条:遵守本队组织章程及志工服务守则与各项决议。
第二十三条:执行本队或隶属单位分配之服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出席本队或隶属单位规定应参加之各种会议。
第二十五条:参与推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章 奖励与荣誉制度
第二十六条:志工于运用单位从事志愿服务工作连续服务一年以上,且服务时数累计达一百五十小时以上,且持有所属运用单位志愿服务绩效证明书者,协助呈报教育局申请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及青学奖。
第二十七条:需志愿服务纪录册者,所属运用单位协助向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每学年不定期举办增能课程、讲座研习或校外参访活动。
第二十九条:每学年颁发干部聘书、志工感谢状,绩效特优者由所属运用单位遴选推荐参加校外表扬。
第三十条:执勤时段及研习课程时段,志工可停车于一中校园内。
第六章 经费
第三十一条:由志工自筹。
第三十二条:由台中一中家长会及社区热心人士之捐助。
第三十三条:由学校相关业务单位酌予编列经费补助。
第七章 保险
第三十四条:每学年所属运用单位应为全体队员投保意外事故保险。由教育局指定承办保险公司中择一投保。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组织运作若有未定事项依相关规定办理,如相关法令修改时,本组织运作办法
随同修改,并适用修改后之规定 。
第三十六条:本组织运作办法经校长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脸书粉丝专业连结
请点选图片,可进入我们的脸书粉丝专页喔。
浏览人次:
9553
豪情一中妈志工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