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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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20日起,教育部规范请防疫假作如下(摘录自校园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调整防疫措施(高级中等以下学校)QA)

 
  1. 筛检阳性中重症者:请「防疫隔离假」,并依医师诊断之隔离治疗通知书所载日期核给日数。
à需检附医疗院所之隔离通知书才能申请防疫隔离假。
  1. 筛检阳性轻症或无症状者:学生持快筛阳性证明(如照片),可请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内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纪录。
à请检附快筛阳性证明照片,据以申请病假。
  1. 学生如有身体不适或快筛阴性仍有疑虑,依学校请假规定办理。
à比照校内请病假规定申请。(请假时须附家长书面证明或看诊药单,四日以上应附医疗院所诊断证明书)
  1. 学生于 COVID-19 筛检阳性之次日起超过5日,即可到校上课;若第6天后学生仍快筛阳性并有症状者,建议可就医看诊并取得医师证明,学生仍不列入出缺席纪录,不列入学年度病假日数计算及成绩考核之考量。
à筛检阳性次日起第6天后,需检附医疗院所证明始得持续申请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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